“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顺口溜早已深入人心
可偏偏有人“胆大包天”
不仅酒后驾车,竟连驾驶证都没有!
11月1日晚,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二大队民警在兴宾区迁江镇平阳路口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勤务时,一辆黑色小客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后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刚靠近车窗,就闻到一股淡淡的米酒味,驾驶人身上的酒气更为明显。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坦言,自己晚饭时喝了两杯米酒,饭后想着出门去喝茶,觉得“路程不远,应该不会遇到交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成想刚行驶到执勤路段就被查获。

执勤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该男子却支支吾吾,先是声称“驾驶证没带在身上”,还报出了“吴某明”的名字,试图蒙混过关。但民警立即通过系统进行核查,系统清晰显示,该男子真实姓名为吴某,并非其所说的“吴某明”。在事实面前,吴某才不得不承认,“吴某明”是自己的小名,其实他根本没有取得过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当场对吴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公安机关已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更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
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驾驶证
坚决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