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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被马蜂蜇伤辗转5家医院才得到治疗?杭州卫健委:会反映给相关处室

近日,杭州一名家长发帖称,不久前她6岁女儿傍晚在小区散步时被马蜂群蜇伤,手脚多处受伤,但从当天下午6点半开始辗转1家社区医院和3家三甲医院的多个科室,都被以“夜间无皮肤科急诊”“无儿童用药”“超诊疗范围”等为由未进行处理。最终耗时2个多小时,孩子才在第5家医院——杭州市中医院得到了治疗。6月19日,孩子家长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已经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杭州市卫健委表示,针对家长反映的问题,会反映给相关的处室进行研究。


俞女士女儿双手被马蜂蜇伤 受访者供图

2个多小时辗转5家医院才得到治疗

家住杭州余杭区的俞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事情发生在5月26日下午6点半左右,当时她和孩子一起在小区散步,孩子因为好奇靠近一块石头看了一眼,谁知道那里有一个马蜂窝,她随即被马蜂群攻击,最后手上脚上一共被蛰了七八处。“当时离社区医院比较近,我们15分钟内就赶到了。孩子被蜇得比较痛,我们觉得紧急处理一下会更好,但社区医院的急诊医生表示,无法处理,最好送往浙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处理。”

俞女士立即带着女儿赶往浙二。“好不容易看到外科医生,对方说没有设备无法取刺,而且这种情况需要打一针防止过敏,但是儿童用量无法确认,建议去省儿保(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治疗。因为这是省内排名第一的儿童医院,我们又立马再辗转省儿保,但这个医院的急诊科医生表示,这个病情需要皮肤科处理,但晚上没有皮肤科急诊,市三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晚上有皮肤科急诊,让我们赶紧去三院。”

“然后我们去了市三院,急诊皮肤科医生说这不是皮肤科能治的,这是外科的事情。当时我们已经很着急了,我们说起码给看一下,紧急处理取一下刺,他说不行。”俞女士说,前台护士问了外科医生,说这属于蛇虫专科,让她们赶紧去市中医院(杭州市中医院)看蛇虫外科。“赶到市中医院时,已经是晚上9时20分左右了,孩子才得到治疗。”

“医生看了说没有刺,然后用了防过敏的药,做了血液的全套检查,并要求孩子大量饮用水。后来我们看到一些血液包括尿液的指标已经不正常了。”俞女士提供的杭州市中医院门诊病历显示,给孩子的诊断是“蜂蜇伤,中毒性红斑,心肌损害”。

“一直在医院观察到第二天,又做了一整套的血液检查,相关指标在下降,医生说是脱离危险。伤处涂了相应的药膏,一周之后才稍微恢复正常。”俞女士说。


俞女士女儿的病历 受访者供图

市卫健委:会反映给相关处室

俞女士将自己的相关经历发到网上后,引来网友关注,有人提出为何不直接拨打120?俞女士解释:“我的印象中120是很严重的病情才需要打,我开始的认知是马蜂咬伤要抓紧时间处理,我开车直接送过去会更快一点,后来才知道这个事情原来这么棘手。”

俞女士认为,面对马蜂蜇伤这类相对常见的急诊,前四个接诊医院未能提供基础的急救处理,如伤口冲洗、初步抗过敏等措施,而且蜂蜇伤可能引发过敏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这三家医院以“无急诊科室”“无儿童用药”“超诊疗范围”等理由拒绝接诊,其中是否存在夜班急诊专科资源不足以及转诊衔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俞女士表示,近日她已经将此事投诉到“浙里办”以及杭州市卫健委。

6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杭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了家长的投诉,也与家长进行了沟通。“最近因为海南游客被蛇咬的新闻,我们做了相关的宣传,对全市有蛇毒血清的机构名单进行了公示。家长提出,马蜂这种毒虫类的治疗也要重视,我们会把这个情况反映给相关的处室。”


俞女士发帖讲述经过 网络图

俞女士一家最早去的社区医院所在的余杭区卫生健康局表示,急诊质控中心已联系杭州市中医院相关专家在本周五进行蛇虫咬伤救治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各区属医院急诊医师、专科护士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

俞女士表示,她在“浙里办”上的投诉也得到了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回应。院方表示:“根据我院奖惩条例予以训诫谈话、报科主任处理。后续我院会针对该情况优化此类疾患接诊流程,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据都市快报报道,今年以来,杭州消防一共帮居民摘除近600个蜂窝,尤其是5月以来,蜂窝求助处置的情况比较多。消防人员也提醒,如果发现家中或附近有蜂窝,切勿自行处置,以免被蜇伤。俞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蜇伤女儿的马蜂窝已被小区物业清除。

专家:马蜂蜇伤尽量6小时内处理

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急诊医学科相关专家介绍,马蜂蜇伤是指马蜂的尾针刺破人体皮肤后释放毒素,引起中毒,其实质为生物毒素中毒,引起过敏反应及直接毒性作用致病。蜇伤后24小时内,处理要点可简化为“4个两”,即“两早”“两抗”“两素”“两化”,且尽量在6小时内完成,又称马蜂蜇伤救治黄金“6小时”。

其中“两早”即早评估和早处理。早评估是指,早期评估蜇伤皮损总数(间接反应蜇伤马蜂数量及毒液量)及有无过敏反应,6小时内无尿和茶色尿,提示早期肾损伤和急性溶血的可能。

早处理是指,冲洗伤口(马蜂蜇伤后无毒腺残留,伤口局部无毒刺,且毒液成碱性,可用弱酸性液体冲洗,如食醋等。蜜蜂蜇伤后有毒刺,毒液成酸性,可用弱碱性液体冲洗,如肥皂水或2%-3%碳酸氢钠溶液等);冷敷、涂药(24-48小时内局部冷敷缓解肿胀及疼痛。季德胜药片20片碾成糊状在伤口周围均匀涂抹可减轻肿痛症状);转诊(蜇伤部位超过10处者,6-24小时即出现溶血和横纹肌溶解,早期安全转诊至具有高级生命支持和血液净化的医疗单位)。

延伸阅读

两兄弟捅马蜂窝致七旬老人被马蜂"围攻"身亡 后续来了

距离事发已过去半年,陈载迫切地想要一个结果。

2024年9月,家住贵州省毕节市的陈载与堂弟陈新两人相约去采摘马蜂窝。期间,蜂窝外壳脱落,大量马蜂飞出,两人跑离现场。随后,路过此处的七旬老人贺清,被大量马蜂追着蛰,不幸中毒身亡,“只晓得叮到人了,没想到会出人命。”

2025年1月,陈载、陈新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2月,案件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因为一窝马蜂,三个家庭的生活被彻底打乱。

两人相约摘马蜂窝引祸端

七旬老人被马蜂“围攻”身亡

2024年夏天,在外地务工的陈载回到毕节老家。“之前干的厂,老板发不起工资,就停工了。”陈载的计划是,先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待工厂开工就继续去上班,或另寻其他工作。

听说用马蜂泡酒可以治疗痛风,2024年9月25日,陈载和堂弟陈新一起去采摘马蜂窝。当天上午10点左右,陈载骑车带着陈新,带上防蜂服、梯⼦、锯⼦等⼯具,出门寻找蜂窝。在隔壁村一处小地名为“⼤⾥冲”的地方,他们发现⼀棵⾹椿树上有马蜂窝,于是,2人准备将该蜂窝捅下带⾛。


当事人陈载(化名) 图据受访者

起诉书显示,在陈载、陈新计划采摘马蜂窝时,曾有3人路过事发地,提醒他们不要乱捅蜂窝,以免蜇伤路⼈。

随后,他们将梯⼦搭在⾹椿树上,陈新扶住梯⼦,穿上防蜂服的陈载爬上梯⼦,⽤锯⼦锯挂有蜂窝的树枝,期间,陈新到⼀旁等待。突然,树枝被锯断,蜂窝外壳掉落,⼤量马蜂飞出,2人见状骑车离开现场。

陈载回忆说,当时,他没有注意到老人贺清出现在事发地,也没有想到,之后老人会因遭遇蜂蛰而离世,“当时就1个人在那里,老年人没在。”

“那蜂子起码是几百上千只,围着我母亲打转,叮她。”接到亲友来电,说母亲被马蜂蛰了,贺清的儿子刘刚立即骑上车赶往事发地。约10分钟后,他见到了正在被蜂群“围攻”的母亲,“我是又急又心痛。”

当时,没人敢上前去帮忙。刘刚接过周边人递来的防蜂服,迅速穿上,跑向蜂群赶走它们,将母亲背了回来。

“在弟弟背母亲的时候,我堂哥给我打了电话。”当天下午1点左右,贺清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刘康得知了母亲被蜂蛰。他听现场人员说,这群马蜂一直追着母亲,“我妈70岁了,遭蜂子叮了就跑不动。”之后,贺清被紧急送医,“开始还说要‘换血’,在签字的时候,就说人不行了。”

经贵州名鉴司法鉴定中⼼鉴定,贺清系被⼤量蜂蛰后蜂毒中毒身亡。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兄弟两人被提起公诉

事发当天下午,陈载接到民警的电话。“说是人送到了医院。”陈载说,当时他只知道贺清被马蜂蛰了,情况比较严重,直到晚上10点多,“我才晓得出人命了。”

近年来,关于马蜂蛰人的事件并不少见。此前,四川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章晓红教授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表示,马蜂蛰人危害人体健康,主要是其毒素剂量累积导致,比如头脸部、上颈部等靠近心脏部位,有超过10处被蛰,就是比较危险的情况。另外一种危险是人体对毒素中的一些物质也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被蛰后6个小时之内出现蛰伤处水肿、皮疹、上呼吸道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近年来,马蜂伤人事件并不罕见 资料图

2024年9月26日,事发第二天,陈载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当地检察院以无社会危害性不批准逮捕。2024年9月27日,陈新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同年10月30日,当地检察院以无社会危害性不批准逮捕。

“事发后的一两个月,我们是随时有人跟着我的父亲,寸步不离跟着他。”刘康说,这件事的发生,对整个家庭来说,影响非常大。但他觉得,肇事者也不是有意的,“大家都不愿意看到这种事发生。”

事发后,陈新支付了贺清家属3万元丧葬费,陈载赔偿了贺清家属16万元。2024年10月22日,贺清家属出具谅解书对陈载予以谅解。

2025年1月,陈载、陈新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被告⼈陈载、陈新在采摘蜂窝过程中,明知可能发⽣致⼈伤亡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死亡,其⾏为已触犯《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三⼗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提出无罪辩护

当事人希望出门打工还债

2025年2月,此案开庭审理。被告人陈载的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公诉机关指控陈载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名不能成立,本案系一起意外事件,依法应当判决无罪。

“二人约定,由其堂弟陈新在距马蜂所在位置约30米处负责观望并拦住过往行人,避免行人被马蜂蜇伤,由被告人陈载穿防护服上树采集马蜂。直至被告人利用梯子,爬到树上将挂有马蜂的树枝锯断被挂在离地面约3米的树枝上,其发现马蜂很难继续弄下,遂停止后回到地面。”辩护律师分析说,在事发的整个过程中,陈载、陈新均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且在发现马蜂窝难以弄下的情形下主动停下来,故二者并不存在刑法上的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更没有让马蜂蜇人死亡的主观放任意思。其次,马蜂蜇人死亡本身属于极低的概率事件,对于大众而言,这本身超越了大众应当具备的预见能力。因此,对于死者死亡结果而言,被告人是不具备预见能力的。

他认为,“此次事件中,被告人的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并非直接的决定性作用,系原因力的结合所致,符合民事侵权责任的范畴,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望法垂仁,疑罪从无,以意外事件论,判无罪。”对于此案,律师徐昕分析认为,尽管陈载捣蜂窝引发了蜂群骚动,但这一行为与贺清的死亡结果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贺清的死亡与同行的人招惹蜂群的行为,其自身的年迈身体状况、逃离蜂群的疏忽,急救过程中的延误等都有密切关联,交织一起更属意外事件,故并未达到刑法上关于过失犯罪的标准。因此,陈载是无罪的。”徐昕说。

“等了快两个月了。”4月22日,距离开庭已经过去近2个月,陈载一直在等,未知的判决、10多万元的外债,他迫切需要拿到一个结果。当被问及,在事情处理好之后,是计划再去外地打工吗?他将“打工”听成了“打蜂”,立即回答并重复说,“再也不打了,危险得很。”

“事情出了就要面对。”陈载说,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他都希望早日拿到判决,积极配合处理,早点出门去打工赚钱还债,“我们老家不好找班上,还差着别人这么多钱,出去打工会轻松点。”(本文中除律师外,采访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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