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行账户转账16万元。
等待十余天收到假货
卖家竟是国内男骗子
经过了10余天的等待,张女士终于等到了期待已久的手提包,但打开包的那一刻便惊住了,不仅无真包的松香皮味道,包上的Logo与五金件等细节也和真品不符,张女士怀疑收到的是假包,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再次确认为假货。张女士立即要求于某某退款,“女学生”仍坚持包系正品,拒绝沟通退款。

第三方检验确认为假货
张女士向某书平台举报后,被告知该名“女学生”登录IP地址在国内而非法国,张女士随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将于某某抓获。

于某某受审现场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5岁的于某某是一名生活在四川省成都市的男子,盗用网络图片将自己包装成在法国生活的独立女性,在某书平台发布虚假奢侈品代购信息,吸引他人添加微信,谎称其代购的“爱马仕”包为正品并伪造物流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将仿制“爱马仕”冒充正品出售给被害人骗取钱款。其售卖的假包系通过网络低价购买,虚假的国际物流信息也是通过他人非法伪造的。
数据筛查“揪出”漏罪
检察官全额追赃护消费者权益
在审查逮捕期间,经对于某某微信等电子证据进行审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于某某作案手法娴熟,有多次作案的可能。经介入引导侦查,发现于某某以类似方式售卖给天津市杨女士另一款假冒的爱马仕包,诈骗金额两万七千余元。
检察机关在认定北京张女士被诈骗事实的同时,追加天津杨女士被诈骗事实并案,2023年5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追赃挽损是被骗的人民群众高度关注问题,检察机关坚持把追赃挽损放在与打击犯罪同等重要的地位。办案中将退赃金额和确定刑量刑建议相结合,经检察官对于某某及其辩护人多次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于某某在案件审查起诉和审理期间将二次诈骗金额18万余元全部退赔。最大程度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确定刑量刑建议,认定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于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打假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伴随着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的繁荣和发展,网络购物领域制假售假现象大量发生,一些不良商家为了牟取高额利润,利用“海外购”、“海淘代购”、“国际跨境进口”等名义,大量销售带有海外代码,或是没有代码、没有防伪二维码和商品防伪编码的产品,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然而“国际跨境直采”或“海外购”没有完善合法的品牌授权,无法提供正品来源及进口证明,易于作假。且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假货,追踪溯源难,维权成本高,不法分子正是抓住消费者的心理非法牟利。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认准官方授权购买渠道,买到假货保留有效证据,要求商家退货或赔款,同时通过线上12315或电商平台官方渠道举报投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开展调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