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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本市商品住房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
9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本市商品住房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坚持以需促供、以供保需、供需联动、系统平衡,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供应。本通知自2023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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